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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州十三行的历史沿革

日期:2023-09-30 07:26

历史上,中国的对外贸易有开放和封闭之分。清朝康熙盛世,延续明朝隆庆以来的开放政策,实行开海通商的政策。 1685年,随着国际商务往来日益频繁,中国历史上最早的官方对外贸易专业团体——广州十三团应运而生。

是清政府在广州口岸设立的对外贸易专营,从事进出口贸易。它是一个半官方、半商业性质的对外贸易垄断组织。清政府规定洋货店的商人必须“宽裕”,以保证洋货生意的基础和对外贸易的信誉。十三行商行与两淮盐商、鄯陕商人并称为清代中国三大商团,是近代以前中国最富有的商团。

1757年,乾隆皇帝宣布废除原来的沿海海关,仅在广东设立广东海关负责对外贸易。作为广东海关辖下的中外贸易场所,广州十三行成为大清帝国唯一合法的对外贸易区。中国与世界的所有贸易都聚集在这里。直到鸦片战争时期,这家洋货公司垄断了中国的对外贸易85年。

外贸被广东海关关押后,外轮云集广州港,商贾使节络绎不绝。每年五六月,来自各国的商船停靠广州港,带来来自外地的手工艺品、地方特产和工业产品。在十三行商行卸货交易后,带来了中国丝绸的华贵、瓷器的典雅、茶的芳香。九月十月乘风归来。这是18、19世纪中国的对外贸易场景,也是今天每年在广州举办的“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”的雏形。一站式贸易建立后,通过十三行完成的贸易额迅速增长。

据清宫档案记载,1754年,有27艘外国船只抵港,税单仅52万两。 1790年,洋船增至83艘,税收达110万两。鸦片战争前,每年外国船只多达200艘,税收超过180万两。 “外轮停靠,商贾云集,民生昌盛”。这就是清朝皇帝眼中的广州十三线。近代以前,这个远离帝都的商埠,因其独特的商业文化底蕴,与紫禁城的皇家生活有着不解之缘。被誉为“金山珠海,皇帝南库”。

1760年(乾隆二十五年),潘振成等九名洋商向广东海关奏请设立公共银行,兼具公务和商业功能。 1770年,公共银行被废除,所有商人被划分为分行和办事处。直到1782年,公共服务体系才最终建立起来。公共银行对政府负有承保和纳税海外运输货物、规范礼仪、传达政府命令、向外国商人传递官方文件以及管理海外商船上人员等义务。它在清政府与外国商人的谈判中扮演着中间人的角色。另一方面,它享有对外贸易特权,所有进出口货物都必须通过它买卖。最初是一家牙科店,后来也从事个体经营。

十三洋货行成立时,广东省政府规定其为从事进口洋货、出口本地货(包括粤货、琼货)的中间贸易公司。原定第十三洋货银行的交易对象实际上包括海外、本地和海南。

为了整顿对外贸易体制,进一步加强对外商的直接管理,清政府于乾隆十年从广州20多家商人中挑选了5名实力雄厚的商人作为担保商,设立了担保商。系统。保险公司的职责是承保外商在广州的贸易和纳税,承保外国货物的进口,收购丝绸和茶叶出口,为外商提供仓库和住房,并代聘贸易工人。

由于保险人对被保险的外商船货物具有优先权,当其他经销货物的商户无法缴纳进口税时,必须提前垫付。每当外商需要向政府交涉和报告事项时,商业担保人就被责令代为转交,并负责制止外商的违法行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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